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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贸易交接中计量纠纷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
点击次数:4480 更新时间:2015-04-01

一、计量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1.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的偏差
  计量器具准确度偏差有两层含义:一是两种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不一致;二是计量器具本身的准确度与允许范围出现偏差。
贸易交接通常都有通行的允许误差范围,原油的允许误差为±0.5%,成品油的允许误差为±0.3%,交接双方也可以约定一个双方都能认可的允许误差范围。当两种计量器具的合成不确定度超过贸易交接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就会导致计量纠纷。例如,海南炼化的成品油出厂采用质量流量计作为交接计量器具,对方使用船舶计量进行比对,质量流量计计量的不确定度为±0.2%,船舶计量的不确定度为±0.35%,当质量流量计在运行工况下呈现正偏差, 而船舶的舱容呈现负偏差时, 则两种计量器具的合成不确定度很可能会超过±0.3%,引起计量纠纷。当作为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 其计量准确度超过双方约定的范围时,也会导致计量纠纷。例如,2007年6月发生在海南炼化的多起计量纠纷, 经双方共同将交接计量器具送至国家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复检后, 发现其不能达到国家法定要求的准确度, 个别交接计量器具的偏差甚至超过双方计量交接协议中约定的允许误差范围。
2.测量方法引起的偏差
  同一标的物在相同计量方式下,使用不同测量方法时,其结果也可能会产生较大差异。例如,分别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油品质量进行动态测量,两种测量方法选用准确度等级相同的两种计量器具。由于使用间接法只能获得油品的体积数据,还需要乘以油品的密度才能得出油品的zui终质量, 会受油样代表性、分析方法、分析仪器等因素的影响,而直接法不受油品密度的影响。因此,两种测量方法获得的油品质量有可能会产生差异。测量方法引起的偏差在质量流量计的检定过程中经常发生,目前较为常用的质量流量计检定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基于直接法的称重检定;另一种是基于间接法的体积管检定。两种检定方法所采用标准器具的准确度都为±0.035%, 但是由于体积管检定受密度测量准确度的影响,两种方法的检定结果会略有不同。
3.测量人员引起的偏差
  测量人员是指参与整个测量过程的所有人员,包括检尺、测温、采样、样品分析、检定、仪表维护人员等。由于测量人员引起的计量纠纷主要表现在:(1) 测量人员操作水平差异;(2)测量人员未严格按照计量操作规范进行数据采集;(3)测量人员人为操纵计量过程。以检尺为例,检尺人员是否将尺陀触底、尺陀触底的轻重、收尺的快慢、读数是否准确等都会影响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4.测量环境引起的偏差
  不同计量方式下,测量环境对计量数据存在不同的影响。静态计量下,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容积式计量器具的钢体膨胀、容器内油品的计量温度、油品液面的稳定、分析数据的准确等;动态计量下,测量环境的大幅变化会影响测量仪表的零位, 造成零点漂移, 有的仪表在压力和温度与设计值偏差较大时,准确度也会大幅下降,所以,如果没有考虑环境温度对计量的影响,就会引起一些计量纠纷。
5.数据处理方法引起的偏差
  数据处理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处理方法是否得当等,都会影响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引起计量纠纷。例如,在船舶计量的查舱容表过程中,温度修正采用内靠法,纵倾修正采用内插法,很多船舶的计量人员在查表时为了省去内插法繁琐的数据处理过程,而将纵倾修正也使用内靠法进行处理,造成计量数据产生偏差。在船舶计量的整个计算过程中,部分船舶不遵守数据修约规则,造成计量结果的偏差。
6.工艺条件引起的偏差
  工艺条件对储油罐计量和质量流量计计量有较大影响。在储油罐计量过程中,工艺条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付油前后管线的状态是否一致、罐与罐之间是否互串等。在质量流量计计量过程中,装船流量是否控制在质量流量计检定后给出的有效范围内、装船压力是否控制在油品的饱和蒸汽压以上、装船过程中质量流量计内是否产生二相流等都会影响质量流量计的计量准确度,从而导致计量纠纷的发生。
二、处理方法
  在处理计量纠纷之前,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对交接计量和比对计量的整个过程进行复查,查找纠纷原因。首先要确认检查双方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合法有效。其次要对双方的计量过程进行严格复核,看是否严格遵守国家规范,有没有考虑测量环境对计量结果的影响,有没有人为作弊行为,查看工艺操作过程中是否对计量结果有影响等。对于有较多人为参与的测量过程,可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共同对整个复查过程进行确认。复查完毕后,双方人员共同起草计量纠纷调查报告,详细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复查前后的各项数据等, 转交双方的商务部门进行处理。
通常的解决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
  当双方查清产生计量纠纷的原因后,应根据具体情况首先选择协商解决。如果是由供方原因造成的计量纠纷,双方可协商数量处理或理赔的方式;如果是由需方原因造成的计量纠纷, 即比对计量存在问题,则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接计量方式所产生的数据进行正常结算。
2.计量调解
  如果双方的计量过程等都没有问题,且无法协商出解决办法,则可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计量调解。计量调解应在分清双方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检定
  当通过计量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所在地政府行政部门提出仲裁检定申请, 由其的资质等级或检定准确度更高的检定机构对交接计量器具进行仲裁检定, 其数据作为双方计量纠纷的zui终处理依据。在提出仲裁检定期间,与计量纠纷相关的计量器具应全部封缄,防止破坏其原始状态,否则破坏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仲裁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计量部门发布的《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三、减少计量纠纷的措施及建议
1.以合同约定或计量交接协议的形式,严格约束双方的计量行为
  为防止不应有的计量纠纷,贸易双方应在销售合同中制定详细的计量交接条款,或以计量交接协议的形式对双方的计量行为加以约束。计量交接条款或计量交接协议应涵盖双方计量过程的方方面面,包括计量交接及计量比对的方式、双方计量全过程所采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计量器具的合法性、计量器具的检定机构、测量方法、测量标准、影响仪器仪表计量准确度的工艺操作方法等。
2.加强计量管理工作,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计量纠纷是由于计量管理的疏漏造成的,因此,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减少计量纠纷的发生。建议注意以下问题:(1)加强计量器具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强检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周期检定,保证计量器具能够满足计量准确度的要求;(2)加强计量器具、计量仪表的维护和保养,对于受环境条件影响较大的计量仪表,要定期调试和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3)建立计量纠纷处理的黑名单制度,将诚信度较差、有作弊行为的计量方坚决剔除;(4)提高计量数据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尽量采用自动化方式采集计量数据,减少人为干预。3.加强对计量人员的培训,提高计量人员的素质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特别是从事油品贸易交接计量的人员,其业务素质的高低,工作是否有责任心等都会直接影响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因此,为了减少计量纠纷的产生,在计量人员管理上要做到:(1)加强对贸易双方计量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2)严格计量人员的资质管理,对于没有计量员上岗证,或在计量工作中出现过作弊行为的计量人员严禁上岗;(3)加强对直接参与贸易交接的计量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使计量人员能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的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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